如果說2015年是電商扶貧的試點年,則2016年就是電商扶貧的快速推進年,無論在政策上,還是在實踐上,都有新的明顯的進展:主要表現在電商扶貧的頂層設計初步形成、電商扶貧工作推進力度明顯加大、各地紛紛加強與電商平臺合作、各大電商平臺扶貧策略不斷完善、不同地域的電商扶貧探索不斷深入,探索形成了諸如甘肅成縣、吉林通榆、云南元陽、新疆阿克蘇、黑龍江明水等形式多樣的電商扶貧模式。但總體來說,電商扶貧尚屬于新事物,在思維轉變、習慣培養、基礎設施、人才培育、視野開拓、力量協調等方面還需要提升。2017年作為電商扶貧的普遍推進年,未來還應在提升戰略地位、改善電商生態、激發群眾活力、調整扶貧政策等方面繼續發力,推動電商扶貧的深度和廣度進一步拓展。
從2011年起,學界已經開始電商扶貧的研究與呼吁。中國社會科學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汪向東經過調研與研究后認為,貧困的中西部地區運用電商這一載體,會有效促進扶貧開發工作,此后他連續撰文進行呼吁。2014年底,國務院扶貧辦首次明確提出,把“電商扶貧工程”列為2015年精準扶貧十大工程之一,要求“在貧困村開展電子商務扶貧試點,發揮市場化電子商務渠道的作用,促進貧困地區農產品銷售和農民增收。”2015年11月29日出臺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明確指出要“實施電商扶貧工程”,電商扶貧終于成為當前脫貧攻堅工作的又一重要通道和農村電商發展的又一熱點。
到目前為止,為電商扶貧定義雖有一定難度,但思路還是逐漸清晰的,有待于學界充分討論以盡快推出。
中國社會科學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汪向東教授是較早研究電商扶貧的業界學者,他提出的定義是,“電商扶貧,即電子商務扶貧開發,就是將今天互聯網時代日益主流化的電子商務納入扶貧開發工作體系,作用于幫扶對象,創新扶貧開發方式,改進扶貧開發績效的理念與實踐”。
國務院扶貧辦曲天軍巡視員分管電商扶貧工作,他認為,“電商扶貧,就是把‘互聯網+’納入政府扶貧工作體系中”。通過一戶帶多戶,一店帶多村的精準扶貧帶貧機制,對接城鄉廣域的大市場,注重農產品上行,促進商品流通,以此拉動貧困戶的就業增收,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實現共贏。
《電商賦能弱鳥高飛——電商消貧報告(2015)》提出電商消貧的定義,即“通過建設和安裝新型基礎設施,培育和培養電商生態和電商意識,建立本地化的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從而促進貧困人群利用互聯網技術和手段開展創新與創業,提高信息化服務水平,最終改變貧困人群的生產和生活方式,實現脫貧致富”。
總體看來,可以簡單地概括為,“就是運用電子商務來促進貧困地區家庭脫貧致富,帶動當地產業發展”。具體可以表述為:動員政府、電商、生產經營主體和社會各方力量,通過完善貧困地區的相關基礎設施,建立互聯網+與電子商務的理念和體系,幫助提升貧困地區農戶和生產經營者的電子商務運用能力,促進當地農產品及特色產品的生產、加工、銷售和品牌化建設,方便群眾的生產生活,帶動就業和創業,增加農民收入,推動經濟社會發展轉型,從而加快脫貧致富步伐的一系列舉措。
從不同研究角度給出的電商扶貧內涵是不一致的,為了方便研究,可以概括為狹義的電商扶貧和廣義的電商扶貧,并界定其內涵。
狹義的電商扶貧,可以理解為電子商務層面的扶貧開發,包括六個方面的基本內容:
扶持和帶動貧困家庭進行網上銷售創業,進行基礎知識培訓及相應的啟動資金支持等;
動員電商平臺、電商企業直接參與貧困地區的特色產品開發并組織在網上銷售;
改善農村電子商務發展基礎,主要是對貧困村的信息、交通、物流基礎加強建設,滿足電子商務發展的需要;
強化社會資源的統籌,包括政府推動當地優勢特色農產品的開發、宣傳與推廣,動員企業與社會各界與農村對接擴大網上銷售和農村特色旅游開發等;
電商企業吸納部分當地就業,帶動當地電子商務創業;
電子商務進農村后,給農民生產生活帶來的各種便利,如代繳費、網絡代購、金融服務等。
廣義的電商扶貧,可以理解為延伸到互聯網+層面的扶貧開發,除過狹義電商扶貧的六方面內容以外,還包括互聯網+金融,多元化解決貧困地區的金融瓶頸;互聯網+公益,通過互聯網搭建扶貧信息交匯平臺,促進社會各方捐助資金、物流,實施相關項目,開展城鄉結對,讓扶貧人人可為;互聯網+營銷,通過眾籌、預售、訂制、領養等方式,促進產銷銜接;互聯網+農業,從電商的需要出發,倒推產業的標準化、質量可追溯和品牌化進程,等等。